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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羞涩可餐》
第1章 悲剧的穿越
金时发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试着抬了抬左手,镜子里的男人也跟着抬了下左手。
他又试着抖了抖脚,镜子里的男人也毫无形象地跟着他抖脚,他试着闭上眼睛,然后重新睁开,然后又试了一次,又试了一次,最终认清了这个事实。
是的,他穿越了,脸还是自己的,可是身体确定不是自己的,他本人没有那么高,头发没有那么长,身上也没有那么多伤疤,更不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这个古色古香冷漠严肃的古代房间里。
哦,忘了说,他照得这面镜子,是镶嵌在衣柜上的立体铜镜。
没错,他穿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样的男人身上,一个古代男人的身上。
以前的他长得说不上多帅,现在换个古代发型,依旧斯文秀气,像个书生,身上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疤,痕迹已经淡化了,却依然触目惊心。
他知道现在流行穿越,可是肿么会穿到他身上呢,这年头穿越都那么普遍吗?
他看了看屋里的摆设,古色古香,又看了看镜子里陌生打扮的自己,欲哭无泪。
他以为他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会是白花花的医院的,毕竟他只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天花板砸了一下,谁知道会是这么一个古代男人的房间!
他瘫坐在床上,苦下脸叹气,一口气还没叹完,敲门声响了起来。
他紧张地忙坐起来,不小心撞到了床沿,疼得他龇牙咧嘴的,不过他顾不得这些。
怎么办怎么办?有人来了,要穿帮了穿帮了!如果被人发现,会被当成怪物去做研究的吧。
他就算是个天才,也无法对一个古代人解释他是穿越来的,装也装不出来啊!
正在他纠结的时候,来人已经推开门进来了,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少年有双很大的眼睛,比女儿家还水灵,一看到站在镜子前的金时发,两只水灵灵的眼睛顿时变得水汪汪了,丢下手里的药碗,飞一般地扑到他身边。
他一下子凑得这么近,金时发有点小害羞。
“大师兄,你终于醒来了,呜呜……”少年搂着他哭了起来。
金时发有点头痛。
他试着轻咳了两声,轻轻地开口,“你……”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开口,“那个,你叫啥来着……”
少年泪眼汪汪地抬起眼睛看他,“大师兄,你摔坏脑子了吗?”
金时发对于他给他安排的理由十分满意,“是啊,我摔坏脑子了。”
少年无语地看着他,“大师兄,一般没有人会说自己摔坏脑子的。”
“……”他眼珠转了转,决定避开这个话题,“所以,我到底是怎么摔的?”
少年瞪大了眼睛,“看来师父没说错,师父说你摔到了脑袋,脑子里有血块,醒来可能会失忆。”
金时发心虚地别开眼。
少年拉着他坐到桌前,倒了杯水。
金时发还以为是给自己倒的,伸手去接,没想到那个少年直接送到自己嘴边,喝了一大口。
他讪讪地收回手,撇了撇嘴。
“你是半城山庄庄主陆奇英的大弟子。”
金时发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少年又喝了一口,“我叫郑钱,是师父最小的徒弟,和大师兄你的关系最好。”郑钱勾住他的脖子。
郑钱这个名字更耳熟。
郑钱继续说着,“半城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大师兄你是两年前被师父收作入室弟子的,师父一共四个徒弟,你是大师兄,二师兄叫做高子云,三师姐是庄主的女儿陆芊芊,我是老四。”
高子云,陆芊芊,陆奇英,这些名字还真是耳熟啊,金时发这样想着,和他新写的那本小说里的名字一模一样。
还有男主角燕离和男二号金冽。
郑钱把杯子里最后的一口茶喝掉,吧嗒了下嘴,看着他,“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吗?”
他摇摇头,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会是……
“你叫金冽。”
my god!果然!
郑钱继续说道:“这次是三师姐缠着师兄你带着她出去玩,路上遇到了烈焰堡的人袭击,你们不小心摔下山坡,三师姐受伤昏迷,你也是刚刚醒来。”
又听到烈焰堡这个名字,如果再说这是巧合,金时发脖子以上的那个圆形球体就白长了。
他竟然穿到了自己的书里!还穿成了那个最大的反派身上!
那个死得很惨死因不明的那家伙!
他记得这个情节,这是金冽来到半城山庄两年后的事,因为这次遇到烈焰堡的袭击,金冽和陆芊芊身受重伤,陆奇英派高子云遍访天下名医,路上救了苦情的男主角燕离,然后把他带回了半城山庄。
他的身上正好有种天下奇药,被他当成了杂草揣怀里保暖,陆奇英一看到就知道是某种起死回生的神奇药草,由此救了金冽和陆芊芊一命。
再接着他的朴实和天赋被陆奇英看中,被他收做最后一个弟子,后来娶了陆芊芊,成了陆奇英的乘龙快婿,最后成为天下霸主,一代宗师。
最最狗血的情节,书迷喜欢就行。
不过,燕离应该还没出现才对,他怎么就提前醒了呢?
他看着郑钱,当初起名字的时候就是随便一想,反正就是一酱油,现在还有真人版的了,比3d游戏都真实,他掐了掐郑钱的脸,惹得他龇牙咧嘴的,也不敢反抗。
这不会,是谁看了他的小说,然后故意制作这些整他的吧?可是他满头长发怎么解释?不像接的,也不像粘的假发啊。
在郑钱没反应过来,他冲出了门,看着外面园林风格的后院,走了一圈又一圈,他伸长了脖子,也没看到一个现代版建筑,终于认清了这个事实,他真的穿越了。
穿到了自己的书里。
金时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和餐具。
金时发是个孤儿,名字是自己给自己取的,毕业之后就做了个普通的小白领,偶尔会写一些网络小说。
从大学的时候就开始写,现在已经毕业两年了,一篇稿费都没得到过,可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写小说,所以一直没有放弃。
他有个女朋友,交往的挺好,平平淡淡的,冲着结婚去的,可是突然有一天,他的女朋友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好吧,分手可以,他总要知道原因嘛。
人家给的原因是,她要去穿越,她要去找四阿哥,让他不要和八阿哥抢皇位,让八阿哥快点跟着洛晴川回现代,拯救马尔泰若曦不要死,挽救甄嬛的第一个孩子。
于是,他们分手了。
那天他正在写文,古代言情,男主各种苦逼,和男二原来是好哥们,后来因为女人和权势翻脸,男主各种好运,最后男二悲剧地死无葬身之地。
和男主作对的人,普遍都没有好下场,这是所有小说的一致习惯嘛。
明天就结局了,金时发熬夜写完倒数第二章,颓废地躺在床上,开始构思结局,怎样让男二死呢?是粉身碎骨,还是挫骨扬灰?还是其他的,他得好好想想。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干脆打开电视来看,地方台正播放着《甄嬛传》,他想着那就看看吧,看看他的女朋友有没有救下甄嬛的第一个小baby。
可是他还没看十分钟,本来放着电视剧的电视突然变成了雪花,灯也灭了,如果说停电了,可是电视里依旧是雪花,紧接着他看到窗外闪过一道闪电,再接着他就被突然掉下来的天花板砸晕了。
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变地点变时空变身份了。
穿成谁都行,穿成陆芊芊都行,好歹最后活了,怎么就穿成了这个该死的金冽呢,就因为他们都姓金?
这名字就是他随便起的而已啊!早知道他就给男主角起名字叫金离了!
如果说燕离只是开头的时候苦逼了一下,这个金冽就是苦逼了一辈子啊,和他一样苦逼。
金冽原本是苗疆部落的少爷,父亲是族长,因为母亲是妾,自己是庶出,所以一直被大娘打压,各种欺负。
好在他也是个积极向上的好青年,那时候他在部落里有个青梅竹马,叫做蝴蝶,人就和她的名字一样,最爱招蜂引蝶,不过倒从不出格,加上金冽喜欢。
部落里有个规矩,每年三月三,年满十八岁的男女都可以在那天挑选自己的意中人,然后成亲佳偶。
金冽原本和蝴蝶约好了,三月三那天,请族长主婚,可是等他兴高采烈地去找她的时候,那个蝴蝶正依偎在他大哥的怀里撒娇撒的很开心,没有半点被强迫的样子。
于是,他的初恋就那么悲剧了。
过了没几天,他的父亲被他的大娘设计害死了,大哥篡夺了族长的位置,他的母亲也被人杀了,他也被人一直追杀着,他不得已,只能躲到中原来。
好在他遇到了陆奇英,被他收为大弟子,陆芊芊是个活泼开朗的好姑娘,看他孤僻可怜,对他十分关怀,让他冰冷的心又活了过来,一颗春心又动了动。
陆奇英对他也是十分满意,正打算把陆芊芊许配给他的时候,出了烈焰堡这件事,然后,燕离出现了,陆芊芊移情别恋了。
他又悲剧地失恋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新文,慕宇又开新文了,本来打算写古言的,还是受不了各种小攻小受的萌啊,所以决定还是写*,我呕心沥血地写着啊,没有例外就是日更,每天都能让大家看到文文,希望大家多多给力多多收藏哈,反派受受万岁~~~对了,在这里加一句,金时发本身就是我的大学同学,他在班上就挺自闭的,总是做些奇怪的事招人烦,不过我不讨厌他,班上的其他同学讨厌而已,应该是同班同学太久了,所以把小说里的金时发写的和他本人有点像,所以有很多人不喜欢,到后来他和小攻感情的部分就好转了,那时候就会发现小受其实还是挺萌的,所以希望大家看下去吧,如果还是觉得他很讨厌,可以建议大家跳过前面,不要抛弃我~~~
第2章 男主角出现
他本来在武学方面也是天赋异禀,自从燕离出现以后,事事比他强,样样比他厉害,自己准媳妇也跟别人跑了,自此成就了他扭曲变态的性格。
现在这个变态就是他!这个最最苦逼的作者。
他后悔了行不行?改一下剧情行不行?
“大师兄,你跑什么啊?”郑钱追了出来,气喘吁吁的。
金时发红着眼睛看着他,“没事。”
一向冷漠严肃的大师兄居然出现这种表情,郑钱一怔,脑袋有点懵,大师兄果然是摔坏脑子了,真的摔坏了,坏的十分明显。
“大师兄,三师姐还没醒,你要不要去看看她啊?”
“不要!”他忙道。
郑钱错愕地看着他,他的反应大了点呗?
金时发匆匆回了房间,他才不要去见那个陆芊芊呢,他不喜欢那个陆芊芊,就不会和那个燕离争风吃醋,应该和那个燕离不会反目成仇,更不会死无葬身之地吧。
他知道他很自私,为了自己居然不想陆芊芊醒过来,可是上帝啊,原谅他吧,他不想死啊。
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和耶稣祈祷着。
不知道这个时空和耶稣祈祷有用没。
金时发的身体很快调理好了,可是陆芊芊一直都没醒过来。
既然剧情是他设定的,那他也就没必要失忆了,该记得的都记得,只是有些细节实在不知道,例如半城山庄有多少个丫鬟,他就算怎么写也不会写这些细致的东西啊,除非他写的是《红楼梦》。
陆奇英来看过他几次,正如他写的,陆奇英对于他这个大弟子真的十分器重,他没有仔细描写过陆奇英的长相,反正英气逼人霸气侧漏就对了,所以他的长相也没什么特点,就是霸气侧漏。
他病刚好没几天,陆奇英又来了。
“师父。”他乖乖巧巧地行礼,和他书中写得一模一样,自然也瞒过了陆奇英。
陆奇英笑眯眯地捋了捋羊须胡,看起来十分慈祥和蔼的样子。
“冽儿,身子好些了吗?”陆奇英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站起来。
“好很多了,多谢师父关心。”金时发一边说着一边起鸡皮疙瘩,那种古言古语,写出来是一回事,自己念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莫名其妙地多个师父,他能高兴嘛。
“既然这样,师父有个任务交给你,去寻找名医,来救治芊芊。”陆奇英说道。
……不应该是高子云去吗?这个陆奇英不尊重原著,他这个原著还站在这呢!
他初来古代的,哪知道去什么鬼地方找什么破名医啊!
“师父……徒儿大病初愈,还是由二师弟去吧。”金时发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到了孙悟空和猪八戒。
“子云被我派去拜访青城派了,再加上,如果是你亲自找来的名医,芊芊应该会更高兴的。”说着,陆奇英叹了口气,“其实芊芊也没什么大事,就是醒不过来,也查不出原因,为师又不想去向烈焰堡低头。”
陆奇英说得哀怨,他这样说,这让金时发怎么再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是,师父。”
他没有出过远门,更没有在自己的书里出过远门,所以他出门只带了两样东西,一样是时刻有用的钱,一个是小师弟郑钱。
金时发背着一包袱的银子和银票,骑着一匹马,领着郑钱溜达溜达地就出门去了。
真的是溜达,这是郑钱的心里感悟,明明师父派大师兄出来找名医,已经过去半个月怎么大师兄一路走马观花,好像对什么都好奇,一点要找名医的样子都没有,难道他都不担心师姐吗?
“大师兄,我们不是要找名医吗?”
“是啊。”金时发心不在焉地说道,一颗心在街上的各种吃的上。
这些东西他没用心想过,没想到这里自动配备得还挺齐全,这些东西可都是他没吃过的啊。
他咽了咽口水,决定一会儿找个酒楼大吃一顿,他发现这个金冽的小金库还挺多的,他从他的房间里的各个角落都能翻出金子银票来,反派就是不一样啊。
这倒是便宜他了。
“可是,为什么我们从不去医馆药庐去看呢?一直这样逛来逛去的,能找到名医吗?”
金时发瞥他一眼,“名医如果乖乖呆在医馆里就不是名医了,没听说书的说吗?所有医术高明的医者都是闲云野鹤,可遇不可求的。”
他看到前面的红尘客栈,顿时眼睛一亮,这个名字还是他听了周杰伦的歌才起的名字,这里的东西可是相当相当好吃,就是不知道现实中有没有这么好吃。
郑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再抬头,他家大师兄已经奔着红尘客栈去了。
他只能追过去,进了客栈,在最显眼的位置看到他家大师兄坐在桌前,要了……额,十屉小笼包?!
他记得,大师兄没有那么能吃也没有那么爱吃的啊。
这是肿么回事呢?难道摔坏了脑子,连性格也扭曲了?
虽然很郁闷,郑钱还是坐在了桌前,架起一个小笼包开始吃。
他吃得很慢,目瞪口呆地看着对面的金时发狼吞虎咽地吃包子,一口一个,吃得很香很不顾形象,这和之前那个严肃的大师兄相当不一样啊。
不过这样的大师兄倒是亲切许多。
看着他这样,郑钱的胃口也大好。
他们吃了一屉又一屉,不一会儿十屉包子只剩下几个了。
郑钱已经撑得受不了了,可金时发的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吃了那么多他竟然还在吃,好像吃不够一样。
客栈的门口传来一阵马蚤动,伴随着小二嫌弃的咒骂声,引起了不少人的围观注意。
郑钱也想出门看看,可是看门口围了那么多人,想必挤也是挤不进去的,他索性随手抓过一人来问。
“这位小哥,门口那是发生什么事了?”
“哦,有个骨气很硬的乞丐倒在门口。”
有乞丐倒在客栈门口乞讨没什么稀奇的,令他好奇的是——
“他骨气硬在哪里?”
“他明明瘦得皮包骨,手脚无力地倒在客栈门口,站都站不起来了,客栈掌柜可怜他,想给他点吃的,可人家硬是不要,掌柜说给他点金钱,他也不要,掌柜说让小二扶他起来,人家推得老远的,非要自己站起来,又站不起来,于是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了。”那位小哥摊摊手。
金时发咬着包子的嘴一僵,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这么硬骨头?”郑钱挑起眉,生起了几丝好奇,也跟着他走到人群中朝里眺望。
他踮着脚尖看了许久,架不住围观的人太多,他看了好半天都没找到那个硬骨头在哪,他干脆大力地拨开人群。
好歹他也是天下第一大庄庄主的徒弟,对于这些手无缚鸡之力平民百姓,一只手就把跌倒在地上的少年拎起来。
少年脏兮兮的,不只是脸,全身都是破烂脏秽的,郑钱离他这样近,竟也看不出他的五官长相,只能看到那双黑白分明眼睛,狭长好看桃花眼,带了些不可解说的魅惑。
少年冷冷地看着他,冰冷的眼神不带一丝感情,冷冷漠漠,像千万把冰刀。
被少年这样看着,郑钱竟然觉得后背阵阵发凉。
“你个小鬼,看什么看啊,走,哥带你吃东西去。”
“不要。”少年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不要什么不要。”郑钱干脆理都不理他,直接拎着他向自己桌前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比划,他怎么这么矮,才刚到自己肩膀处。
从郑钱拎起这个黑少年起,金时发就已经吃不下去了,死死地盯着这个少年看。
他不知道燕离长什么样子,毕竟他只是写小说的不是画漫画的,但是眼前这人,虽然说出场不太一样,可是他的打扮,和男主角燕离相当一样啊。
一样地黑。
据他的描述,这个小男主角看着很小的样子,实际上他也就比金时发小两岁,身材娇小纯属发育不良,而且他的皮肤被他写得比女儿家还嫩白,这么黑纯粹是脏的。
他总不能上去问他,喂,你是不是叫燕离啊?
人家如果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要怎么回答啊。
所以说现在想验证他是不是燕离很简单,只要给他洗个澡看他是不是个白种人就行了。
可是现在哪有水给他洗澡呢,额,口水行不行……
他吸了吸,吸出一口口水,作势往黑少年身上吐。
少年抬起黑白分明的眼睛,狠狠一眼瞪过去,虽然没有说话,可是眼中分明闪烁着威胁的两个字——你敢!
金时发抖了抖,把口水咽回去,开个玩笑而已,用不着当真吧。
郑钱看他的眼神十分鄙视。
金时发想了想,从行李中翻出一块帕子,在酒坛里沾了沾,抓过黑少年的胳膊,在手臂上的一小块位置,轻轻擦拭。
黑少年脸色顿时一白,他想把手抽回来。
"别乱动!"金时发没有看到他的脸色,以为他又在耍性子,继续擦着。
黑少年哪里挣脱得过他,何况,他从不会挣扎。
越擦金时发的表情越哀怨,擦了没一会儿,像是戏法一样,只看到黑少年黝黑的手臂上,白了那么小小一片。
不知道的,看肤色还以为是两个人。
黑少年的表情相当精彩,即使脸上是黑的,依然能看出他煞白的脸色,似乎很痛苦的样子。
金时发看着他,不明所以。
趁着他松手的空档,黑少年忙把手抽了回来,手臂上被擦拭过的地方刺痛得厉害。
他做乞丐做了很多年,脏着臭着很多年,皮肤当然不会好到哪去,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即使表面看不出来,手臂的毛孔都是干燥裂伤的,被酒这么一擦,那感觉就像在身上割一道口子,在伤口上撒点盐,再浇点辣椒水一样。
可是他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不闷哼一声,不发出半点痛喘。
只是狠狠地瞪着金时发。
金时发不知道他的心思,也没心情去猜,由着他瞪,反正他从小到大被人瞪得还少么,对于他这种没有父母保护的孤儿,被人瞪都已经是一种生活习惯。
作者有话要说:哎,我又改文了,即使很多人不喜欢,小金子也是我儿子啊,我总要帮他尽量挽救在大家心里的形象,不过,他本来就不是好人嘛,本来就是个恶受
第3章 是祸躲不过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啊?”郑钱十分和蔼地对黑少年道。
金时发翻了个白眼,亲爱的小师弟,人家比你还大几个月呢,还小兄弟……
同样的,黑少年也翻了个白眼,不鸟他。
“哎?你怎么不说话?”郑钱道。
“好了,小师弟,既然人家都不理咱们,干嘛还拿自己的热脸蛋贴人家的冷臀部,走吧走吧。”金时发急着拉着郑钱要走。
开玩笑,不管这个小黑是不是燕离,他现在都要离得他远远地,人家是男主角啊,他可没忘了金冽最后的结局就是死在燕离的手上,虽然不知道是怎么死,但一定会死就对了!
大家都知道,身为主角总是有别人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幸运,他斗不过人家,惹不起躲还不行么。
只要不让燕离进半城山庄,他死的机会应该就不大吧。
越想越有道理,他拉着郑钱就要走。
“哎呀大师兄,”郑钱挥开他的手,不满地瞪着他,“我还以为你失忆变好相处了,没想到还是这个样子,人家这么可怜,你怎么可以这么冷漠呢?”
金时发觉得自己本来躺着来着,然后中枪了。
“好了好了,不就是要钱吗?”金时发大方地从包袱里拿出两条金子,顿时惹得在场人羡艳的眼光。
金时发倒没有多大感觉,反正钱不是他的,送人也不心疼。
金时发把金条塞到少年手里,少年看也不看直接松手,金条落在地上。
金时发还没有多大反应,郑钱已经先爆发了,“大师兄,你太过分了,你怎么可以用钱这么侮辱人呢?!”
金时发觉得自己中了很多枪,同时有些愤怒,他冷漠?当初他被父母丢下的时候,比这个燕离还好几岁,同样脏兮兮的,那时候怎么不见有人可怜他同情他呢,好歹他还给这个燕离几个金条,当年别说是金条,给两根吃剩的面条他都谢他祖宗十八倍!
他冷漠?他哪里冷漠了?在他学着懂事的那个年纪,这个世界教会他的第一件事不就是冷漠么!
“我决定了!我要带这个小兄弟回山庄!”郑钱说得义正言辞。
“神马?!”金时发跳脚了,“不行!师父不会收他当徒弟的!”
郑钱看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谁说我要让师父收他当徒弟了?我只是想带他回庄打打杂做下人,起码有个栖身之所嘛。”
“不要!”
“不要!”
金时发和黑少年异口同声,金时发错愕地看着他,终于听到他开口说话了,他笔下的燕离可没有这么少话,难道他不是?
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每个角色都相当于是自己的孩子,哪里有当妈的,哦不,是当爸的认不出自己儿子的啊!
郑钱也十分错愕,金时发不同意就算了,本来他也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好人,可是为什么这个小黑少年也不愿意呢?
“小兄弟,为什么你不愿意呢?”
“没有为什么,不愿意就是不愿意。”
“可是……”
“好了师弟,咱们山庄又不是慈善局,干嘛见人就收啊。”金时发不懈努力地还想拉着郑钱走人。
郑钱虽然不知道慈善局是什么,可是大概也明白他的意思,有些可惜道:“可是咱们半城山庄,一向都是对人处处施以援手,慈善为怀的啊。”
金时发翻着白眼,刚想说什么,小黑又开了口。
“半城山庄?”少年道。
郑钱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还是点点头,“是啊,我是半城山庄的四弟子,郑钱。”
少年想了想,一改刚才的冷漠,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带了些无法掩饰的期待,“你真的愿意收留我吗?”
一听他改了态度,郑钱立马双眼放光,猛点头,“是啊是啊。”
金时发在心里猛摇头,不是不是。
小黑哥想了想,点点头,同意。
金时发的玻璃心碎成了渣渣,其实小黑哥是他塑造的,他想什么他当然知道,半城山庄顾名思义,独占江湖半城,另一半无人敢称,乃是江湖第一大庄。
燕离身为男主角,当然有着称霸天下的雄心壮志啊,所以想进半城山庄那是必然的。
金时发看着他的眼神更加哀怨。
小黑哥冷漠的眼神瞥过来,没有半点善意。
金时发抖了抖,不自在地别开脸,忽地,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抓起小黑哥的手,满含期待地看着他,“要不,我送你去烈焰堡吧,那里可不比半城山庄差哦。”
“……”郑钱有些不满,“大师兄,烈焰堡和半城山庄一直不合,你怎么可以把这个小兄弟送到那里去呢?”
……对啊,烈焰堡和半城山庄一直是死敌,把他送去烈焰堡,那他和他成为敌人的可能性不就更大了,那他死得不是更早更惨?!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他正纠结的时候,郑钱怕他反对,已经付完钱带着小黑哥走了。
晚上的时候,他们找了家客栈住下,往日都是金时发和郑钱一人一个房间,现在多了一个,本来也想让他单独住一个房间,可是管钱的金时发不给钱,郑钱干脆就让他和自己住一起。
金时发一晚上的心情有些忐忑,他现在出走行不行,去哪都好,只要不去死。
可是他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啊,再加上金冽的小金库,他舍不得啊,很早以前,他就知道钱的重要。
他纠结了一个晚上之后,导致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床,郑钱和小黑哥已经在楼下吃午餐了。
小黑哥已经洗过澡了,一身的泥洗干净,也换了身干净衣服,整个人就像从非洲人一下子变成了欧洲人,白得不像话。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何况他本身又不丑,身为男主角,长得不英姿飒爽帅气逼人,怎么能勾引各个女主呢。
不过此时的他还不算是英俊,毕竟发育不良,整个身子消瘦得不像话,脸颊也凹陷进去,顶多算是清秀。
不过他的眼神还是冰冷空洞的样子,看着十分不舒服。
金时发只是看了一眼,就匆匆别开脸,郑钱坐在小黑哥旁边,一双眼睛一只像人,一只像熊猫。
“师弟,昨晚你是人类和熊猫的杂交了吗?”
郑钱听不懂他的话,不过看他的眼神,十分不开心。
“大师兄!”他叫得咬牙切齿的,“你不是从来不赖床的嘛!每天准时辰时起床嘛!”
……那是金冽,不是金时发……
“所以?”
“我好心叫你起床,你不用打人的吧!”郑钱直拍桌子。
哦,他有起床气。
金时发翻白眼,他没听见,什么也没听见……
他没有道歉,又不是故意的,不乐意可以打一架,反正以前在孤儿院这是常事。
不过他到底是大师兄,加上他平时的威严,郑钱只是生生闷气也就算了,也不敢真把人怎么着。
金时发叫了份小笼包吃早餐。
郑钱脑子里比别人少个神经,过不了一会儿就不生气了,兴致勃勃地对着金时发道:“师兄师兄,我知道这个小兄弟叫什么了,叫做燕离,怎么会有人爹娘给自己儿子起这样的名字呢,燕离,要他离开远离是吗?”
金时发不理他,不是爹妈起的,是他起的,没什么意思,好听就行。
就好像他自己的名字一样,反正他是孤儿没名字,姓金,时发,时刻发财的意思嘛。
“哎?大师兄?你早就知道了吗?”
小黑哥,哦不,燕离看他的眼神也有些奇怪。
“额,没有啊。”他心虚地摸摸鼻子。
“哦,”郑钱不作他想,“那大师兄,接下来我们去哪里找名医呢?”
“不用了。”金时发专心吃着包子,名医已经出现了。
“唔,那师姐的病不管了吗?”
……他想了想,灵机一动,他开始吸鼻子,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一样,他一点一点闻着,向燕离身边凑,好像他身上有什么味道。
看到他的靠近,燕离条件反射就要躲,却被金时发一把捞在怀里,他在他胸膛脖颈处使劲地嗅。
就燕离那小胳膊小细腿的,哪里挣得过他啊,只能由着他嗅,看他的眼神由不悦到凌厉。
他们凑得很近,郑钱怀疑他们时刻都能贴上。
“燕离昨晚洗了很多次澡,应该身上没有馊味了吧。”郑钱道。
“额,不是馊味,是药味,小黑……额燕离身上有股药味,你没闻到吗?”金时发煞有其事地说道。
郑钱摇摇头,“没有。”
其实金时发也没闻到,只是他知道燕离身上有回笼草而已,就是能救陆芊芊的药草,名字瞎编的,管用就行。
“大师兄你什么时候对药草也有研究了?”郑钱问道。
“可能是我太博学多才了。”金时发谦虚道。
某两人在翻白眼。
“阿离啊。”
金时发舔着脸叫道,突然想到了另外那个红色的阿狸。
他眼神殷切地看着他,“你身上有没有什么药草之类的?”
燕离看着他,淡定地摇头,“没有,你还打算抱我多久?”
金时发看着自己搂着人家腰的手,吐了吐舌头,施施然收回来,“不可能没有啊,你再想想,还是你不愿意给我?”
燕离看他的眼神瞬间又冷了三分,“没有。”
“不可能啊。”金时发有些苦恼道,剧情是他设定的,他不可能记错的,“你让我看一下。”金时发伸手想去扯他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