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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纳博科夫洛丽塔的开头。
洛丽塔,很轻的几个音节,不要太用力,就像在心底里呼唤某个心仪半生的女孩不是女人,就是女孩,你记忆最深的那一个的名字,那名字像“生命之光”一样能把你的生命照亮,也曾像地狱之火一样把你吞没。通常,它都是一种绝望的象征。
情绪就生长在这几个音节之间,你当然可以把这一段先读完,再一点一点地重新开始。最好是这样,因为要是你想跟上作者的思路,你必得先知道一个常识在一个美少女的后面,多半都跟着“我的罪恶”、“我的灵魂”。也许你也想趁机向这类东西告别,所以你先打个招呼是没错的。不然,你也许就回不到开口的第一个音了。
这第一个音很舒服,洛,婴儿很容易就发出来的,就像“妈妈”一样的发音,不论中文,还是英文都是,都不会叫你吃力。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往下移动,她是纯洁的,带有吟唱式的,喃喃私语的,她还是自足的,圆润的,音节自然包含于节奏和速度之中,让你的呼吸平稳而轻柔起来。当然,她本身就可以为你调息。好像你的灵魂被暖融融的春意熨烫过一般,像爱的羽毛,天使的,天使长的,轻轻地滑过你的面颊,就好像你在迷迷糊糊的梦乡里,你虽然什么也不知道,但又模模糊糊觉得你生来就会这样发音。你发着音,确凿又不是个婴儿,但你的确变得年轻起来,那是你的被改变的思维能力和方向,你像被置身在一个摇篮里,变得天真的眼睛努力地眨着,想找到某个东西。你嗫嚅着,突然间就像看到了星星,长满星星的夜空,那是康德所谓世间两个最崇高的东西之一,这是个关键词,你得记住了。然后,星星,还是那只星星,又隐隐地眨动出了你内心的道德律这是康德所说的另一个崇高的事物。你得记住这一点。别去想那个妖蛾子一样的电影海报。
我曾在几年时间里反复地、“不出声”地向这段文字拜祭,只要念叨到这几个音节,就会慢慢地和自己周身的感觉器官连接。起于舌头的感知,你知道的,那是能直接刺激到味蕾和嗅觉的。可信赖的舌头,不需要拐几个弯,就能调动起你所有的血液。
我猜测,你可能读这段文字还是读得太快了,我觉得纳博科夫一定很着急,但他又没有办法,现代的读者都是这样。于是,他只有再一次地纠正着,洛丽塔,稍稍拖长的,缓慢的,像含在口中的,在舌尖滑动的一枚糖果,但这还不够,再来一遍,舌尖向上,轻柔地撮着嘴,小心地把口腔里那个蕴涵了很久的秘密抵上前,舌头会有一个甜蜜的吻舔,从上颚揉下来,停留在牙齿,就停在那里,能感觉到从牙齿缝隙里漏进来的一丝微风,它是专门为了来迎接一个心底的秘密的,然后,那蕴结成一团的、来自最心底的、跟生命粘连在一起的一股神奇的甜蜜就自然而然地升了上来。
很多东西都开始上升,那不仅是一个名字。那是你的气流,你的声息,你的灵魂的颤动。世间最美好的回味,稍不注意,你就会从此与她告别。你必须要有这种适度的害怕和某种没来由的担心。总担心着什么是一个写小说的法门。你必须要重复够二十三次,才能养成是你自己的习惯。
我可能说的太快,再慢下来,不断地慢下来。慢下来,也许你还能感受到“洛丽塔”几个字音浮出来的独特的意象,像丝,白色的,飘动的精灵,就在这一段文字里缠来绕去,还有,或者还是星星,或者是音节与音节之间的呼吸做成的眼睛,一直都在眨呀眨着的。“洛丽塔”,一星幼芽,就这样慢慢地开放出一朵还没带出刺来的玫瑰。就像书封上那个还在含苞未放的花季少女。
没有什么词是应该被忽略的,只要它在小说的开头出现,你都得用你的情感、被调动起来的巨大的期待把它软化一遍,不能太用力,那样对你的呼吸不好,也使你的气流或鼻息发生混乱。好的开头一定有着至少一个这样的词汇,它是灵魂,或者一个穿着黑衣的布道者,一定要虔诚向他。传统的小说第一段大都有人物的姓名、人物之间的关系、地点、时间等等这类的要素,可是,这些经验在现代小说里已没什么大用处。就像我们随时都会加入某个派对,主人很慎重地介绍了几遍客人的名字,可我们都心不在焉地微笑着,因为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正确的名字完全是多余的。不需要硬着头皮去记一些应酬的东西,还因为有更多让你感兴趣的东西,比如作者说话的腔调、用词范围、句法习惯,等等。
纳博科夫的舌头2
爱玛伍德豪斯清秀、聪明、富裕,家庭舒适,性情快乐,似乎同时有了生活上的几种最大幸福,已经无忧无虑地在世上过了差不多二十一个年头了。
这是简奥斯汀爱玛的开头。简单而清晰,但冷静客观之中隐隐而有嘲讽之意。它是一种类如天鹅绒般柔软的织体,本做着很亲切的把主人公抬得高高的姿势,但随即用“似乎”和“差不多”两个不确定的语气把支棱着她的靠垫往外一撤,只是还没有完全悬空,毕竟还有“清秀、聪明、富裕”,做着一个三脚凳的高腿。这几个词每一个都可以引人遐想,说她清秀,回避的是常用的漂亮,暗示着一点中性或是男权的意味;聪明则是个骑墙派,好像褒义其实有点贬;富裕暗示的东西则更多,某种出身,或是借用着圣经中的财富带来危险之意。总之,她是那么小,“无忧无虑”,其实也可能是没头没脑,“过了二十一个年头”,而不是直说她快满多少岁,“差不多”,活的就是一笔糊涂帐。
你要是懂英语,请把这三个英语单词连起来读一遍ey、acuo、rich,音调铿锵,错落有致的,但你随便怎么颠倒一下位置,就没有了那种天然的音韵美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节奏感了。
的第一段就得这么着处处小心。根据我的经验,一般总得要调动起十二分的注意,但又不是让你太用力,而是尽可能地用心,安心静心的心,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有时半眯着眼,自然而然地,就进入到了小说的文本。小说是一个太美妙的世界,因为太美,对我来说,只有这种享受才是最真实的,但似乎一下子就读进去了反而又不真实了,要的是那种过程,所以,我偶尔为小说的第一段读得不知所云时,反而更有踏实感,因为我总是对自己说,一下子就把里边的东西读干净了,那就太不正常了,那种智力的人一般会短寿的。我不知迷小说的人有多少种读第一段的习惯,有人读不到什么东西就放弃了,有的人要骂一句,有的人要懊恼,有的人都读到几里路开外了,不得不又倒回去。这些习惯都不好,因为小说不是数学,一开始就不是预备着让你读懂,你想把小说读懂,抱着这样的目的,注定就享受不了小说的妙处。博尔赫斯说读神曲最好两遍,第一遍只能是天真的印象也就是说是孩童式的,让自己被它带走,这样,它就会终生陪伴你。第二步才是像一般的读法。这才是内行的门道。
我自己读第一段总是从音节上去考虑,慢慢读去,看哪里少了一个词,哪里的重音是否还该重点,只要稍稍有三两个地方不对,那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兴趣的破坏。我当然还有一些别的坏习惯。我都把它们交给你。
1965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当时我已经睡了,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应该是在这时候,在我安全而又平静地进入睡眠时,仿佛呈现了一条幽静的道路,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嘶哑的声音在当初寂静无比的黑夜里突然响起,使我此刻回想中的童年颤抖不已。
这是余华在细雨中呼喊的开头,也是我比较喜欢的用中文思维和写作的小说开头。对我来说,这个开头比较简单,因为它的音节完全符合我的气流与脉息。我不用怎么费劲,就将它全部纳入到我的阅读经验里,我不是说的它的时间设置、人称转换、隐喻等常用技巧,而是,它像一只印度抛饼一样,从我头上旋转而下,而我一点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
“1965年的时候”,这跟我的出生相差不过三岁,“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这个谁都很熟悉,“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一个马尔克斯的句式,夜晚,暗暗指向一个将受到刺激的小孩, “细雨飘扬”,有点真实的烦恼,“当时我已经睡了”,像是福尔摩斯正在盘查,“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很像福克纳开头那个白痴的意味,又有点大难降临前的不安和惊恐,或者,就是大洪水来临之前和一些种子一起被放上挪亚方舟的那个孩子。“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引入昆德拉式的哲思,“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这是鲁迅“灯光在慢慢地暗下去,在预示着石油的已经不多”的翻版,“应该是在这时候”,是的,时间到了,耶稣准备上绞架了。“仿佛呈现了一条幽静的道路”,“呈现”,一个意境优先的词汇,还因其及时的书面化而产生了间离效果,“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兰波晨曦的句法,“花们都向我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就这一句,前边的都不算,前边的对我来说只是不断地跟我套着亲近,但这一句让我立即停住了,因为它突然陌生了,也就是这一句,一个女人的声音就一直不停,带着哭腔地开始了“呼喊”,更关键的是,我还太喜欢这句话的第一个字的笔画,也就是“一”,像一条木棒直朝着我的心脏戳过来。然后,余华也像被这句突起的叙述电了一下,脑袋被临时掏空了似的,只本能地觉得才写到一个逗号,必须要再加一句才能结束。当然,写了一句,他也许觉得不够,因为尽不到安全保护责任,所以,又多写了一句,把一个再也不死的好句子牢牢地保护在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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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的舌头3
这是一段有着极美的梦幻曲式的音乐引子。我不知你静下来没有。别当流行音乐那样把它废了。余华是一个古典音乐迷。我自己迷恋古典音乐多年,我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音乐,跟我的什么经验对位。
小说第一段就是一种反复炼声、炼气,直到能听到作者的声音,不知为什么,我在大学时读白鲸,就第一句“叫我以实玛利吧”把我迷得神魂颠倒。“叫我以实玛利吧”似乎我的文学思维糊涂了许多年,终于被点了名,被喊出了名字,被从一个队列里叫到了前排。以实玛利,这就是我终生对话的对象。我一遍一遍地重复,我成了自己最亲切的人,我固执地认为这里边包含了全宇宙的音乐,或是这里边有着把文字任意组合起来的速度、节奏,这种喜爱一直持续着,一直到看到格非把麦尔维尔排为他最喜欢的小说家,我的眼里竟然长久地爬满了泪水。
我不断地为各种声音所痴迷。各种声音,或是全部声音。叶芝说“全部声音、全部颜色、全部形式,或者是因为它们固有的力量,或者是由于源远流长的联想,会唤起一些难以用语言说明,然而却又是很精确的感情一种感情在找到它的表现形式颜色、声音、形状,或某种兼而有之之物之前,是并不存在的,或者说,它是不可感知的,也是没有生气的。”是的,就是这些声音,我全听到了。
8
马尔克斯时间1
有人问马尔克斯,你为什么写作马尔克斯说因为我看了变形记,然后恍然大悟,原来小说可以那样写。所以,我就开始写小说了。
有这么容易吗也许是的,也许不是,看你觉得一部好的小说需要多少时间完成。百年孤独老马构思了十五年,开始动笔了,又折腾了三年,因为他一直不知道如何写第一句。这也正是我目前的苦恼。所以我理解马尔克斯,所以我读起他来就格外地细心。“第一句话很可能是成书各种因素的实验场所,它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他可能觉得没有说透,又说“有时写第一句话比写全书还要浪费时间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全书的风格和结构,甚至它的长短。”你看,他替我把什么都说了。
这一定算是上个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