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对头是猫薄荷而我是猫怎么破[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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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里是一张照片,山本被绳子牢牢捆在一棵老树上,低垂着的头被一只手强行抬了起来。老人淋了雨,半点没有了那日在晚会上叱咤风云趾高气昂的模样,反倒像是命垂一线了。

    没有给地址,司景却一眼就看出来了。

    这是他们今天去过的山坡。

    司景嘟囔:“他还不笨。”

    倒也挺聪明,知道用什么威胁才最为有效——司景是不可能让山本就这么轻易地去死的。当初他所施加的那些暴行,总得归还到山本身上,要亲眼看着这个男人倒在这片土地上,司景才能安心。

    阚泽说:“要去见他?”

    “当然。”

    司大佬撑起身子,伸长手臂勾衣服。

    “我还想问问,他到底怎么想的——怎么说当年也是我救了他,算是救命恩人了吧?不求他涌泉相报,他怎么反而以怨报德呢?”

    司大佬相当生气,这到底还像不像话!

    熊孩子简直是欠捶的,就两个字,找打。

    第69章 第六十九只小猫咪

    雨下的更大了。好在没有打雷,两人打了把大黑伞出门,沿着上午走过的路向那片树林走去。此刻夜深人静,又是这样的雨夜,家家户户的灯都在熄着。司景从房间里找出一把手电筒,在手中紧紧握着,打出一道斜斜的光。

    他们就靠着这一道光,深深浅浅在泥地里走。阚泽原本还只是与他并肩,后头干脆把司景一抱,说:“抱好了。”

    司大佬一头雾水揽住他脖子。

    “你——哎?”

    从男人的袖口猛地探出许多条细细的枝叶,不一会儿便散落了一地。它们轻巧地支起来,把两个人都高高举着,蹭蹭蹭迈着步子往树林里走。比起人,叶子显然迈的更快,像只在陆地上行走的大章鱼,七扭八拐朝着目的地进军。

    直到到了附近,阚泽才把它们又悉数收起来。最后一片叶子还趁乱摸了摸司景的脑袋,随即羞涩地一抖,噌地缩了回去。

    被其它叶子嫉妒地扇了好几下。

    司大佬若有所思:“你这叶子还挺有用的啊。”

    草系植物以一当百。

    千年老草被这一句夸的受宠若惊,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就听见旁边的小祖宗嘟囔着接了下一句,“早知道捉鱼时候就喊你一起了。”

    肯定能捞上来不少,比他两只手抓的快多了。

    千年老草:“……”

    感情是把他当渔网用。

    得,渔网也成啊。

    他不挑,有用就行。

    快到那片地方了,两人也不再说话,慢慢警惕起来。司景的手电筒移动着搜寻,忽然定了定,猛地在一片漆黑的树影之中隔着雨帘瞧见了什么。

    他的瞳孔骤地缩了缩。

    黑暗里头站着一个人影,摇摇晃晃。他的年纪像是已经大了,立在这样的泥地里有些困难,一条腿颤颤巍巍,膝盖像是受了旧伤,却仍旧勉强支着身体,高高举起手中的刺刀,在空中闪过一道雪亮的光。

    他在朝地上的什么东西一下一下地砍,那东西是花的,像是穿着条碎花的裤子。

    山本分明听见了来自身后的动静,却半点回应也没有,只近乎麻木而机械地朝下挥舞着利刃,刀刃刺破血肉的声音很单调,响的相当有节奏。

    这情景——

    这情景与当时,如出一辙。

    司景的肩膀微微颤抖。他近乎不可自抑地上前几步,几乎能听见自己胸膛里心脏砰砰的跳动声。那团碎花布裹着的东西被一刀刀捅的七零八碎,不知道什么东西溅落了出来,溅了他一身——

    他嗅到了混合着水汽的血腥味。耳边还有另一个声音,含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愉悦:“好久不见,哥哥。”

    司景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青年笑起来清秀而温和,杏眼弯弯的,露出猫一样的狡黠。他就立在雨里,没有打伞,噼里啪啦的雨点把他的头发都淋得湿透,贴在鬓旁。

    司景的喉头忽然有些梗住。

    他们早已经有了猜想,可在亲眼看见的时候,真相却仍旧是令人觉着刺痛的——

    ——是白寻。

    司景:“……”

    很好。

    真特么是你。

    山本终于停下了刺人的刀,全身都在哆嗦。他张大嘴,一声也喊不出来,只猛地委顿在地,像是一团拼凑也拼凑不起来的烂肉。白寻踢了踢地上被碎花布裹着的东西,神色有些遗憾,“这样就受不了了?”

    山本发着抖,听着他不紧不慢地说:“怎么,不打算和你的宝贝孙女说再见吗?”

    ……宝贝孙女。

    这四个字闯进人的耳朵,比其它任何的字眼都更让人毛骨悚然。从碎花布里露出一截血红的指尖,司景难以置信,又抬头看向白寻。

    “你是不是疯了?”

    山本猛地爆发出一声几乎不太像人的哭喊,司大佬心砰砰乱跳,“你特么……”

    “我怎么能是疯了?”

    白寻动作优雅,漫不经心踢了一脚。包裹咕噜噜地滚远了些,被老人连滚带爬地冲过去,又死死抱回怀里。

    “这不都是他曾经做过的事么?怎么,当年他有这个勇气做,现在就不敢再来一次了?”

    “……”

    “更何况我给过他机会的,”白寻说,“他和这孩子,只活一个。”

    他骤得笑了,喟叹道:“你看——不管他嘴上再怎么说这是他的宝贝,该动刀的时候,他只怕自己砍的还不够多。”

    司景怔怔地看着他。白寻唇角笑意更深,瞧着他。

    “想起来了么?哥哥。”

    青年声音很轻,缓缓伸过来一只手。手心向上,是一个典型的邀请性的姿态。

    “记起我了么?”

    他的神色奇异,声音轻而缓,如同恶魔含着恶意的窃窃低语。

    “——是我啊。”

    当年那只被小姐抱在怀中的猫又闯进了司景的脑海。那时的白寻小小一团,眼睛里是担忧而惊慌的;可如今站在这儿的人,眼睛里早已经不再有当日的情绪了。

    “我们才是同类——这些愚蠢的、贪婪的、自私的东西,为什么不让他们去死呢?”

    他的瞳孔是幽蓝的,即使在黑夜里也发出了令人目眩的光。那光晕于他的眸子里旋转着,仿佛是片挨不着底的深海。

    “过来吧,哥哥。”

    ——

    白寻还记得自己刚被抱回去的那一日。

    “这眼睛可真漂亮,”那些围绕着他的小姐们说,“叫什么?叫什么叫什么?”

    “不如还叫安德烈吧,反正叫顺口了……”

    “之前的那只扔了?”

    “没办法吧?”小姐把它抱起来,放置在膝盖上,“这种世道,我自己能跑掉便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它。”

    她素日爱猫,好像在这种战火连天的日子里头,手摸着这种皮毛柔滑而顺溜的生物,心中也多了点安慰。越是艰难,人便越是想寻些旁的乐趣来排解,她没别处可以排解,唯有又寻了一只小猫,仍旧养在身边。

    猫是幼猫。这样柔弱而娇小的一团,会让她们有自己很强大的错觉。当它把脸抬起来时,就好像她是它的整个世界的主宰一样,可以随意操纵它的命。

    小姐喜欢这种感觉。

    房间里还摆着之前那只猫的照片,白寻曾经瞧见过。那的确是只好看的猫,无论是依人类还是依猫族的眼光来看,都具有毋庸置疑的巨大魅力。它的眼睛是漂亮的橄榄青色,通透的像是两块又圆又大的碧色宝石,熠熠闪着光。它在照片上团成一小团,目光澄澈而干净,看着便让人心中舒坦。

    白寻跳上来看过它许多次。在这宅子里,它没别的朋友,只能把这只早已经不在这儿的猫当成自己想象中的朋友。

    它住的地方,每日来往的人很多。这些有些地位的名流逃到南方,仍旧租了大宅子住,就住在法租界里,想靠着关系找条路逃去海外。法租界的生活与他们之前过的并无太大不同,仍旧是舞会茶点,来来往往都是翩跹的身影,扇子一展,香风袭人。白寻就住在宅子中,它习惯了这儿的生活,几乎要以为就要在这里度过一生了。

    但事与愿违,法租界出了事,里头的中国人都被悉数赶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