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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修杀得正酣,只用余光瞟了我一眼,继续自顾自突围。
我的心却因他不屑的眼神剧烈颤动。
不远处的楼梯口传来爆破声,我看见丁修握在手里的定时器。
原来他早就设好了埋伏。
这是一头枪林弹雨中浴血沉吟的野兽。
看来他的确不是来送死的。
那种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从容冷静,是靶场和格斗台上学不来的。
就算真的有99999只僵尸,就算到世界末日,最后能活下来的也会是他。
我顿时热血上涌,着魔一样越过重重阻碍,杀出一条血路,一寸寸接近他,与他背靠背作战。
丁修回头,丢给我一个“你很碍事”的嫌弃眼神。
我掏出另一支枪熟练地双手射击,他又不禁看了第二眼。
“你双枪使得……不怎么样。”
“别走神了。”
我推了他一把,子弹擦着他左臂飞过,我在那人开枪的瞬间射爆对方的头。
丁修回过神来,我们背靠背地抵抗了一会攻击,我在一支枪用完子弹的时候问他要枪。
他回头给了我一个“你快滚蛋”的眼神,直接扔了一个手榴弹炸碎玻璃窗,把我从楼上踹了下去。
虽然我知道他真的不是在帮我,但是也不需要用行动证明得这么彻底吧。
我从三楼跌了下去,借树枝的阻力缓冲了几次才没有重度残疾。
楼上火光不断,更多的军车和士兵正不断冲进去。
我躺了好一会都爬不起来,恍惚间被人扶上一辆车,勉强抬头看了看,是那个垮台爹的手下,他们也是伤得七零八落。
看来死不了了,我神经一放松就晕了过去,糊里糊涂被带走了,留丁修一个人在火力中心被围剿。
我那时候的举动,大概可以算是忘恩负义狼心狗肺吧。
我在垮台爹那里躺了半晚,被他不知哪里找来的江湖郎中包扎了,因为技术太烂我疼得醒了过来。
听垮台爹诉了半天苦,儿子没了家业垮了,我翻了个白眼,“那你去找带头大哥告状啊。”
“我去了啊!不然我怎么救得了你。”
原来他也不是毫无贡献。
“送我回去。”
当晚我就拖着半残的身子回丁修家了。
虽然我也不是没沾过人命的乖乖仔,但是害死一个算是无辜的人还是头一次。
虽然是他先招惹我,虽然是他自己狂妄不自知,但是哪怕半条人命我也不想担。
一夜无眠。
结果当天晚上丁修就潇洒地回来了。
没缺胳膊少腿,除了衣服上脸上有点血迹,简直像没事人一样。
我差点以为见鬼了。
“我靠,你没死啊。”
我跌跌撞撞地走上前捏了捏他的肉脸,被他不客气地一拳揍倒在地。
我疼得差点打滚,伤口发炎失血过多还脑震荡,搞了半天我才是更惨的那个。
据他描述,当晚打到一半房子都快拆了,我那个倒霉哥哥和带头大哥都赶来了,两人请他去喝了一晚上茶,说了一晚上不知所云的废话(丁修语),大意是想把他纳入麾下,丁修佯装答应,下半夜偷偷溜了出来。
“然后呢?就没事了?”
就算丁修会飞天遁地,此时此刻他也该被炸成碎片了才对。
“你还真以为他们要收买我啊?给双方一个台阶下而已。”丁修很嫌弃地白了我一眼,又翻出那个鬼畜的僵尸碟打起游戏。
看我还是很茫然的样子,他又补充了一句:“真是蠢死了,难怪一直在你家混不出头。”
我倒真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蠢”形容我。
养伤避风头期间,我和丁修成了固定游戏搭子,久而久之也培养了一点点默契。
“知道那天那盘我怎么赢的吗?”
“啊?”
“老老实实打怪迟早被玩死,这傻逼游戏有个BUG,匕首模式下戳到屏幕左上角某个G点就自动跳回新手模式,然后躺着赢就行了。”
“……这不是作弊吗?”
“你就是那种老老实实打怪然后挂掉的蠢货。”他翻了个大白眼。
这事儿没过两个月,带头大哥端了那倒霉哥哥,把他的势力全部架空,某些“私人别墅”大概也没收了,抄了一堆军火充公。这在政界军界都算是大事。
那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带头大哥一直忌惮倒霉哥哥有异心,早就想除掉他,只是寻不到由头。所以这也算是鹬蚌相争,我这个小虾米逃出生天。
垮台爹也没看上去那么废柴,他不仅去带头大哥那里告了状还辅助丁修设了埋伏。
丁修那晚大闹别墅不是去送死,而是要做这根导火索,让带头大哥查到那里,引火烧他人身而已。
原来从头到尾看得最清楚的人是丁修。
在我意识到这位QJF的智力武力有多么秒杀我等愚蠢人类时,已经跟着丁修混了两个月GAY吧了。
那件事后我又恢复了皇亲国戚的身份,能够在京城耀武扬威了,但在丁修面前更抬不起头做人了。
虽然这件事让我捡回一条命,还解决不少麻烦,却让丁修成了我的救命恩人,甚至连我背后的亲人朋友也一并保住了。
虽然说是一码归一码,但他侵犯我这事似乎真的不够看了。
这人情实在大了点,让我用命去还也不为过。哪怕这个债主并非自愿,我却不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对GAY圈略知一二,主要想去那里摸索一下丁修前同居人的蛛丝马迹。以丁修保存人家生活细节遗迹的用心,以及不时望着那柜子发呆的蠢样,多半还是旧情难忘。
要还丁修的人情似乎难度不小,要他落难不容易,更难的是救他一命还不一定对他有什么意义。思来想去,只能用我的高情商和人格魅力促进他和他那位心上人复合了。
丁修一开始当然是不乐意的,根本不想带我,不过当我出大价钱买下那辆红色A8时,他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大转变。那模样真是像只看到肉的柴犬一样。
有点可爱。
不过混了没一个星期,我就发现有个家伙用非常让人厌恶的眼神盯着我。
当然不是猥琐觊觎的眼神。
那个家伙存在感太强,目光也太锋利,根本没法忽略。
随便一回头就能在人群中看见,据说是圈里有名的煤老板高富帅。
虽然我看他和丁修打招呼的样子,两人明显就对对方没什么意思,但是他又是真的对我十分反感,那种嫌恶中带着轻蔑的目光真是令人不爽。
于是某天我趁丁修去找炮友后,直接走到自以为藏得很好其实人人都注意得到他的角落,当面恶狠狠地问他:“你对我到底有什么意见?”
可能是我当时脸太臭,坐在他腿上的一个娇嫩小男孩直接吓得跑开了。
他抬头,毫不掩饰不耐的眼神,“我和你不熟吧?别误人好事,好吗?”
“抱歉打扰了你。不过从你看到我和丁修一起出现起就一直拿那种鄙视的目光看我。我能知道是为什么吗?”
“看你不顺眼而已,没有理由。”
他用标准装逼犯的语气说完这句,作势要走。
“你不会是对丁修有意思吧?”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吧?”
“我当然没有。”我面不改色,心里却漏了一拍。
“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丁修有个前男友?”
“男友没听说过,他有个前炮友,叫B,就是我。”他指着自己。
他在我努力掩饰目瞪口呆的时候,又一脸标准的霸道总裁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