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男神的男朋友

分卷阅读56

    落款处,秦锦两个字写得清秀漂亮,与他每一次签名时一模一样。孟钦时揉了揉眼睛,从书桌上抽出那本语文书,翻开到第一页。

    秦锦和孟钦时中间连着一个小小的爱心,直到现在孟钦时都还记得当时的情景,那时秦锦有多气急败坏,一张脸就像是覆盖了厚厚的冰,在大夏天里看的人一哆嗦。

    孟钦时死皮赖脸的让秦锦给他的每一本书写名字,就好像只要秦锦这样多写几遍,就能把自己的名字刻进心里一样;随后他抽出了数学书,翻开扉页。

    那一刻,他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扉页上,孟钦时的名字前面也多了一个秦锦,和一个爱心;他眨了眨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又抽出了英语课本,然后是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每一本上面,都被秦锦亲手添上了自己的名字和一个爱心,与那本语文书变得一模一样。

    就像是把心脏泡进了一碗温热的柠檬蜂蜜水里,既甜蜜又心酸,这样强烈的情感不断刺激着孟钦时的泪腺,到了最后他终于忍不住抱着那一大叠书哭出声来。

    滚烫的眼泪顺着脸颊滴落在书上,将秦锦秀气干净的字体浸湿,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又赶紧擦干净眼泪,将那一本本书小心翼翼地收回。

    秦锦那条棕色小熊的围巾挂在衣架上,孟钦时抬手取下来,拉开房门走出去。孟母和孟雅坐在客厅沙发上,一个擦着眼泪唉声叹气,另一个表情十分严肃,刚刚才知道真相的孟父神色凝重,双手紧紧攥成拳头,没有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

    孟钦时没有理会任何人,将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又一圈,直接朝着玄关处走去。

    孟母抬起头,泪眼婆娑的望向他:“你去哪儿啊?”

    “找人。”孟钦时沉沉地回答道。

    “找谁啊?你去哪儿找啊?”孟母的声音颤抖着,一双眼睛哭得通红。

    “我要去把他找回来!你们凭什么瞒着我!凭什么!凭什么!”孟钦时像是压抑过低后忍无可忍一般,爆发出一声又一声怒吼,他站在门口望向沙发上坐着的三个人,胸口因为过度激动而不断起伏着。

    “你去哪儿找?他现在人已经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你去哪儿找?!”孟雅的声音有些尖锐,如果仔细看也不难看出来,她的眼眸正微微泛红。

    “那我就去英国找!他在哪儿我就去哪儿!”

    砰地一声巨响,原本摆放在茶几上的烟灰缸碎了一地,使得三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原本一声不吭地孟父身上。

    “你哪儿也不准去!”孟父颤巍巍地站起来,脸色凝重,精神矍铄的面容在这一刻变得格外苍白,就好像在短短的两个小时之内经历了沧桑蹉跎。

    “爸——!”孟钦时没见过这个样子的父亲,此刻显得有些难以置信。

    “你哪儿都不许去!你今天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我就......我就……”孟父一句话还没说完,突然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紧紧捂着自己的胸口连连喘息着,好像随时都会晕过去。

    “老孟!老孟!”孟母从沙发上站起来,伸手去扶人,她所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几个人登时慌了手脚,赶紧涌上前去七手八脚的将孟父扶住,孟雅下楼去开车,孟钦时背着孟父,孟母在后面扶着,将已经昏迷过去的孟父送进了医院。

    南川市机场,秦锦背着书包站在检票口旁边,手里紧紧握着机票与护照。他把手机关机了,就在接收到孟钦时将近十条的微信后终于忍不住选择了关闭,行李已经办好了托运,距离登机还有半个小时。

    顾之昀站在他旁边,抬手看了一眼腕表:“走吧,只有半个小时了。”

    “嗯。”秦锦应了一声,往前挪动了一小步,然后又回头看了一眼。

    喧嚣的机场人来人往,无数人从他眼前匆匆走过,或是饱含着对于旅行的向往,或是夹杂着即将分离的不舍,又或者是迷茫的、忙碌的、还有因为错过班机而愤怒的。

    他们从秦锦面前一晃而过,到了最后的最后,秦锦也没能从人群之中发现那个熟悉的匆匆忙忙的身影。

    他到底还在期待些什么,明明已经选择了离开,就应该潇潇洒洒的走,又何必抱有期待;即便他来了又能怎么样,难道自己现在就能无所顾虑的和他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么。

    现在已经没有选择了,只有一条路摆在他面前,他不得不走,这条路上不会再有孟钦时,也不会再有过去,兴许有些孤独,可他不是早就习惯了孤独。

    无非就是从头再来。

    秦锦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转过头,将自己手里的机票和护照递了过去,转身进入安检机。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他回头看向窗外,这座城市依旧美好如初,依旧静谧安详。远处的山峰尚有冰雪不曾消融,透过云层的阳光照进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突然有些想念孟钦时摩托车后座的风景与温度。

    那时,他们一起穿过学校外的街道,两旁的枫树林在夕阳余晖下格外的好看,透过树叶缝隙照进来的光均匀地洒在少年英俊干净的脸上,耳机里的歌声轻柔而干净。

    周六的夜晚,站在台上手里拿着话筒的孟钦时自信又张扬,轻轻唱着秦锦最喜欢的一首歌,歌词里说“匆匆,风吹花开日落,时间啊,揭开我的迷惑,许下的愿望在天边海角铺成了银河,等着流浪的你来牵住我的手。”

    所以,你还会等着流浪的我来牵住你的手吗?

    当耳机里再次响起这首歌的时候,秦锦望着已经在云层下变得模糊不清的这座城,默默地在心里问道。

    第69章 不用了,我都忘了。

    高中毕业的盛夏,孟钦时站在南川六中门口,回头看了学校最后一眼,他在这所学校整整度过了四年。与秦锦在这里一起度过了半年,不到四分之一的时间,但却是他高中生活里最重要的时刻。

    秦锦就像是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一样,再也无从寻觅踪迹,他们就好像是两条相交的线,过了唯一的交点以后就再也没有交集。

    孟父因为他和秦锦的事情大病一场,好了以后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现在基本上都不去太远的地方长时间工作;孟母更是如此,三天两头就要跑回来照顾他的生活,仿佛要弥补些什么。

    高考填志愿的那天,孟钦时盯着志愿表发了很久的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里,事实上没有了秦锦他觉得去哪里其实都是一样的。

    “我以后也去北京!”记忆里的少年活力十足,说这话时眉眼里闪烁着耀眼夺目的光芒。孟钦时用中性笔在地理课本上的中国地图上方圈出了北京的位置,冲着秦锦笑道:“我虽然考不上清华北大,但我还是可以跟你在同一个城市读书的,这样我就经常去看你。”

    秦锦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着手里的算术题,语调平稳,显得波澜不惊:“好好写你的题,不然你哪儿都去不了。”

    “哎呀,我就想想嘛,想想也不可以吗?”孟钦时抱着一本书,把头搁在秦锦的胳膊上一脸讨好卖乖的样子。

    “嗯,以后考不取大学你就去我们学校食堂包个窗口吧。”秦锦完全不受他的影响,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一脸冷漠道:“去那儿打菜也不错。”

    “那多不合适啊!”孟钦时的语调有些夸张,眉眼弯弯,在那一瞬间笑开了花,狭长的眼眸里有微光闪烁,像极了夜空里的星辰:“不过,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给你多打一勺肉!”

    “谁要吃那么多肉......”秦锦低着头写作业,不让人看见他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

    孟钦时清了清嗓子,双手撑在桌面上,用一副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道:“小哥哥,一个人来吃饭呀?看你长得这么好看,我就多给你一勺肉吧?”

    “漂亮男孩,你又是一个人?这份炸鸡,送你的!”伦敦某私立高中的学校食堂里,负责打菜的金发碧眼小伙儿冲着秦锦眨了眨眼睛,将一份炸得金黄的鸡块放到了秦锦的餐盘里。

    秦锦站在窗口前,低垂着头看着餐盘沉默不语,他不记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但孟钦时明晃晃的笑脸在他眼前挥之不去,如同午后穿堂而过的风轻拂过面颊,也如同盛夏时节的暗夜星空,漂亮又耀眼。

    是自己先放弃的,所以就没有理由奢求对方还能挽回;临走的那天,秦锦在过了安检后又站了一会儿,直到机场广播催促着他登记,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转眼就是两年半,在这之前无数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就像是一个发疯发狂的精神病人,瑟缩在卧房的被窝里,大汗淋漓脸色苍白。

    每当轰鸣的雷声不停的灌入他的耳朵时,像是恶魔的呼唤,一声声狞笑着将他拉入深渊,没有人再理会他的呼救,唯一的救赎远在异国他乡,甚至可能再也不会对他敞开怀抱,再也不会微笑着对他说“秦锦你别怕,我在这里。”

    秦锦环抱着双臂,将自己缩成了小小的一团,长长的叹出一口气,将头深埋进了枕头里,整个人都笼罩在阴影之中。

    “嘿!漂亮男孩儿?!”金发碧眼的外国小伙在他面前一挥手,表情有些疑惑,似乎完全不懂这个精致漂亮得中国小男孩在想些什么,神情居然这么凝重。

    秦锦回过神来,干净漂亮的眼睛倒映出外国小伙的疑惑模样,仿佛意识到什么一般,伸手将那盘炸鸡放了回去,一脸冷漠的回答道:“我不需要,谢谢。”

    随后他端着自己托盘,找了个角落的空位坐下,透过落地窗照进来的阳光洒在秦锦的身上,给他清秀干净的容貌镀上一层薄薄的金光,木炭似的黑发显得格外膨松柔软。

    “你怎么一个人呢?”饭没吃两口,旁边的位置上突然多了一个人,秦锦都不用抬头就知道那是谁——费明永,他们班上唯一一个中国人,天生自来熟,又是班里的积极分子,干什么都有他一份儿。

    特别热衷于和别人交朋友,更喜欢组织联谊,三年来他致力于把秦锦拉入他们的联谊之中,一次次尝试又一次次失败,但他还是没有放弃。

    隔壁班的有几个女孩看上了秦锦,明里暗里的打探秦锦的各种消息,只可惜一无所获。秦锦不住学校,住在伦敦买的房子里,几乎不用社交软件,也不给任何人自己的手机号码;放了学就会回家,拒绝任何人的聚会邀请,也不和不必要的人说话。

    仿佛那个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秦锦又回来了,并且比以往更加漠然疏离,将自己封闭在了一个任何人都闯不进来的空间。

    秦锦原本不愿和他扯上关系,但这位同学实在是太过于热情,坚持不懈的和秦锦勾搭了三年,虽然秦锦也不知道他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里。

    因此,他慢慢放下筷子,回头看了人一眼后说道:“嗯。”

    “喂,我这是个疑问句,你嗯什么呢?”费明永哭笑不得,一只手搭在秦锦的肩膀上,眉眼弯弯,看上去阳光又明媚。

    秦锦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慢条斯理的放下后拿出一张餐巾纸擦干净桌子,然后才继续说道:“吃完了。”

    随后,他也不再理会这位仁兄,起身朝着回收处走去。

    费明永起身追过去,胳膊搭上了他的肩膀:“喂!你别这么冷漠啊?我们好歹同学三年了!”

    “拿开!”秦锦皱着眉头将他的手从自己的身上挪开,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伦敦的阴雨绵绵无绝,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灰蒙蒙的天使得人昏昏沉沉,连眼皮都变得厚重起来。

    他讨厌下雨天,更讨厌伦敦这个地方,空气中混杂着的水珠被风吹过来,附着在他的羊毛衫外套上。黑色雨伞下,衬得秦锦的侧脸比这天色更加阴沉。

    “我早就跟你说过,你应该打一把别的伞,比如说这样的!”孟钦时举着手里那把过分花哨的小黄鸭伞,对秦锦说道。

    秦锦看了他一眼,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要打你自己打。”

    “别老是打黑伞嘛,多不适合你,你就应该换一把漂亮的小花伞呀!”孟钦时哪里肯放过他,跟在他背后不停的叽叽喳喳。

    “不要!”秦锦完全不理会他的提议,大步流星的往前走。还没走几步呢,就被孟钦时夺走了手里的黑伞,然后手里就多了一把蓝色的小黄鸭。

    孟钦时手里撑着那把黑伞,笑眯眯的看向秦锦,伸手替他擦去脸上的雨水,笑眯眯的说道:“你看,你需要这个,这样下雨天也不会觉得沉闷阴郁了,抬头看一眼,小黄鸭多可爱啊。”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总喜欢把秦锦拉进阳光里,拉到自己的身边,那是对于秦锦而言最温暖的场所,也是唯一的救赎。

    而现在,是秦锦亲手推开了他,独自一人来到了这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三年间完全没有任何联系。

    走在伦敦街头,透过店铺的橱窗,秦锦看见了一把撑在橱窗里的雨伞。薄荷绿色的打底,上面绘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棕熊,手里也撑着一把雨伞,还有几滴落下来的雨。

    秦锦推开店铺的门,在店员笑吟吟的欢迎声里拿起了那把伞选择了结账。出门时,他将自己原本那把纯黑色的雨伞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撑开了那把新买的小棕熊。

    他抬头看了一眼,突然觉得萦绕在心头的阴霾似乎被风吹散了一些,整个人都好像轻松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