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云雀与郁金香
第二十一章 云雀与郁金香
风尘仆仆的冒险团在比流克休息了整整三天,宫廷学者索斯特不停地在比流克的各个店铺里闲逛,并淘到了大量古代的文物。
在危机四伏的比流克大街上,到处都是杀人抢劫和斗殴,索斯特和他的仆人一连撞上了好几起。所幸比流克人大多知道这个瘦高虚弱、喜欢喋喋不休的家伙是塞里斯公子的从人,才手下留情。不过即使是这样,索斯特还是再次受伤,不得不推迟几日出发。
“好了,索斯特先生,可以告诉我们您有什么新的发现吗?”眼看不能出发,李云若干脆把众人招集起来开会。当然,某几个人是被从妓院找到的这样的事实李云若是不会提起的。
德斯兰的贵族骑士们从来就不是省油的灯,数百年来,他们每一次的对外战争都要掠夺大量的女子。最后一次在三十年战争当中,有统计的是,德斯兰人从米洛卡和那尼斯以及其他小国掠走了接近四万名美貌女子,其中一半以上都是米洛卡贵族的妻女。这些女人当中又有四分之一成为了塞里斯人的战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塞里斯人与米洛卡贵族阶层都有亲戚关系,应该说是一种相当不错的“民族融合”。
而在比流克这样地方,人性完全没有道德来约束,这里的妓女们各个种族的都有,在光明世界里,美貌的异族女子往往可以卖到天价,这些正统德斯兰出身的骑士们自然秉承了祖先们好色的优秀传统,个个都是是趋之若骛。想到莱因哈特居然在一所妓院里买下了一名猫族的比蒙小女孩,李云若忍不住扑哧一笑。
“你在笑什么?”莱因哈特仍然一副最标准的骑士打扮,微微皱眉看着李云若道,“男爵阁下,请认真一点,我们正在讨论行动的路线。”
“抱歉,抱歉……”李云若连忙止住笑,严肃地道,“我已经向本地的官员们询问过了,进入魔狱半岛,需要大约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路线上大约有三条。一条是从西边出发,朝西部冈第斯高原东坡这个方向,走山路,大约需要三个半月,因为这里没有茂盛的森林,路并不难走;一条是从北门出发,继续沿着山谷前进,但前面是火山地带,岩浆经常喷发,喷涌的炽热岩浆和有毒气体的危险性非常大,而且火山地带居住着数量不少的各种火系魔兽,实力强大,大约需要两个半月;第三条是从东门出发,朝东走一百里有河,沿着河滩朝上游走,路线上最短,但也最危险,因为我们需要经常涉水,这里夏天到处都是沼泽,水里居住着更多的凶猛野兽,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
众人沉默了一阵,显然都拿不定主意——
李云若看到这种情况,对索斯特点头道,“阁下,您的意见是什么样的?”
索斯特在逛街的时候,胳膊被人给卸开了,李云若找了个本地的好医生才给他弄好,光明祭祀孙明轩也花了不少工夫来使用祈祷回复,这时候他看起来脸色依然有些不好,“我在城市里找到了这个……”
在索斯特的示意下,他那个脑袋上包着纱布的仆役小心地拿出一柄被布包裹的长条,摊开以后,是一把锈巴巴的剑。
“这堆破烂铁条是什么?”林凌上下左右看了看,对索斯特道。
“破烂?”索斯特的眼睛里冒着激动的光芒,大声吼道,“你敢说这是破烂。该死的,这是一千年前古罗曼尼亚帝国最精锐的近卫军团,第十军团云雀的制式武器……”
“那又怎么样?”林凌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又怎么样?”感觉自己的研究被蔑视了的索斯特暴跳如雷地拍着桌子,毫无风度地挥舞着没有受伤的胳膊,大声道,“这说明当年保护公主的军队确实曾经到过这里……”
“抱歉,请允许我打断一下……”李云若道,“索斯特先生,就我所知古罗曼帝国的云雀军团作为帝国最精锐的步兵军团,它的历史非常悠久,存在时间贯穿了数百年,您怎么知道这一定就是最后那只云雀军团的遗物呢?”
作为专门学习历史的伊莎贝尔显然也很有发言权,她把葱白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地点了点,微微点头道,“第十云雀军团在历史上多次改组,在某一段时间里,它甚至是一只半骑兵部队,就武器而言,我想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吧……,就像第三郁金香军团,王家学院收集了它的全部历史武器,就我所观察,变化很大。”
“王家学院居然有郁金香军团历史上的全部武器?”孙明轩吃惊道。
“也是最近两三年才收集齐的,知道的人并不多……”伊莎贝尔回答道。
基本上稍微读过一点古罗曼历史的人都知道,虽然同属罗曼帝国,但第三郁金香军团和第十云雀军团却是死敌,实际上,一千五百年前,由于分别以第三和第十军团为骨干的庞贝和盖乌斯两位军事统帅的内战,才诞生了罗曼帝国。
作为胜利者的独裁者盖乌斯和他的云雀军团对战败者郁金香军团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上百名郁金香军官被处死,大量中低级军官被迫退役,整个军团本身也被降级为二流守备部队。但这只军团却一直坚强地活了下来,并在盖乌斯的养子与部下的第二次内战当中取得功勋,顺利成为当时罗曼帝国最精锐的三大近卫军之一。
“收集郁金香军团的武器作什么?”李云若突然问道。
“首都已经开始流传了,难道你还不知道吗?”伊莎贝尔惊讶地回答道,“据说当年遭到处罚的郁金香军团的军团长,出身于罗曼共和国最古老尊贵的皮亚斯家族的大流斯并没有被政敌盖乌斯所杀死,而是在部下的帮助下向东逃亡,并一直来到现在的德斯兰的某个地区居住下来,并在数百年里成为一个巨大的部落。”
“那个部落,就是翁米查克……”李云若微微一笑道。
“居然都让你猜到了……”索斯特微微有些惊讶,道,“这是全部宫廷学者花了十年时间来得到的结论。”
“在古老的东方智慧中,这实在算不上什么……”李云若耸肩道。在塞里斯人看来,这种为自己的血统拉上一个显赫的祖先的事情,历史上也干得不少了。
到这时候,所有人都发现,国王实际上正在处心积虑地为自己加冕上罗曼帝国的皇冠,鉴于这一事实,大家都默契地转移了话题。
“那么,索斯特先生,请您为我们解释一下,为什么您确定这是云雀军团最后的武器吧?”莱因哈特道。
涉及到政治,连一向表现得有些学究气的索斯特也不呆了,咳嗽了一声,道,“诸位请看,这把剑是青铜的作品……”
“当然,罗曼帝国时代所有的军团都是用青铜的,据说他们杀完人之后,还要把剑放在地上踩直……”林凌哈哈大笑道,“不过这真是青铜的?”。
“当然。绿色的铜锈由于埋藏在土里太久,被染成了黑色,看起来很像铁锈,但是实际上这是铜……”莱因哈特端详了一下,点头道。
“关键并不在这里,骑士阁下。”索斯特摇头道,“首先,众所周知,由于青铜的硬度远比铁低,更比不上铁精和某些晶石,而这把剑的长度明显要长于帝国早期和中期的作品,这说明了帝国金属冶炼技术的进步,就我们所得到的结论,正是这种进步让罗曼帝国在后期的相当时间里面,抵抗住了身体强壮的比蒙兽人的入侵。”
“其次,这把剑的剑柄上,篆刻着罗曼帝国第三十三代皇帝的徽章——沙漠蜥蜴的图象,在以狮子和鹰为徽章的罗曼帝国的历史上,这是非常特殊的。而这个沙漠蜥蜴的来历,是由于这个皇帝在即位之前,是罗曼帝国驻南方大陆总督。云雀军团当时也跟随他在南方大陆驻扎了很长的时间,实际上他的上位也是云雀军团的功劳……”
“这是个决定性的证据……”李云若点了点头,拿起青铜剑,剑柄上仅仅有一层模糊的印记,隐约可以看出一个爬行动物。观察了一阵之后,李云若又把它递给伊莎贝尔,然后在几个人中间传递了一圈。
“好了,索斯特先生,您认为应该怎么做呢?”李云若道,“或许我可以做点什么……”
“在我们的考证当中,云雀军团的某只大队,具体的讲,我认为是第三大队,当时这个大队的首席百夫长是近卫军的第一勇士西德罗,他统帅了大队长缺编的第三大队来保护公主。当公主被阿尔扎特部落抢走之后,他和他的残余部下一直尾随到了东部荒原……”
“叫这个摊主过来……”李云若摸了摸下巴,开门对比流克的官员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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